钛媒体编辑逐条整理和对比了每经的揭露和360的回应。回应的三点是否有足够说服力:360从来不窃取用户隐私;安全软件产品从未给用户安装“后门”;360浏览器对安全证书异常的报警提示,是浏览器基本功能。
【范俊杰/钛媒编辑】2月26日,《每日经济新闻》网站上刊登了一版名为“360黑匣子之谜”的专题。专题由两篇长文构成,分别为《技术篇:360:互联网的癌细胞》和《商业篇:360:互联网的“一枝黄花”》。两篇文章用图文从技术篇两个方面、商业篇三个方面分析了360的不良不良行为。对此,360官方迅速做出回应。2月26日晚,360方面接受钛媒体书面采访,由技术部门专门回应目前媒体提出的三大威胁,这些解释看起来又还不够有说服力,等待媒体的也许是官司威胁,等待360则是更多需要向公众交代的考验,钛媒体全部刊载如下:
钛媒体:360如何回应《每经》文章中“盗取个人隐私信息”的部分?
回应:360产品从来不会窃取用户的隐私信息。作为隐私保护专业人士国际联合会(IAPP)的成员企业,360两年前已经将旗下所有产品的源代码托管给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,任何个人和机构都可以查看360产品的源代码。任何人、任何机构在查看源代码的过程中发现360产品中有侵犯用户隐私的可疑之处,都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此外,360公司曾在2012年3月15日发布《用户隐私保护白皮书V2.0版》。以“透明、公开、自律、为用户服务”为主旨,《白皮书2.0版》不仅完善了原有360互联网服务中的产品信息,还新增了对360旗下各个无线产品工作原理和信息处理机制的详细阐述。
钛媒体:针对文章中说的“存在极大潜在安全威胁的‘后门’”,360能不能出具技术上的证明(有或没有)?
回应:360安全软件产品从未给用户安装所谓的“后门”。2010年2月,瑞星等公司曾传播“360给用户装‘后门’”,称360安全卫士在安装进用户电脑时,会私下开设“后门”,而此“后门”存在巨大安全隐患。对此,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已经就此事进行了公开审理,经调查法院认定,瑞星公司“捏造事实,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恶意攻击奇虎360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”,法院判处,瑞星公司从事了侵犯奇虎360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,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;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针对360的不正当竞争行为,在相关媒体上连续10天发表道歉声明,并赔偿360公司20万元。
钛媒体:360浏览器有没有“偷梁换柱浸润电商网银安全体系”?如果没有,能否出具证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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